8月6日上午,海盐县消保委举行了“放心消费体验义工培训会”,将参加2018年度放心消费体验的6名消费义工代表,接受了本次培训。
今年,经过宣传发动、企业申报、县局初审,共有72家经营单位申报了放心商店,13家经营单位申报了放心网店,31家经营单位申报了放心餐饮,1家经营单位申报了放心示范区。上述117家经营单位均将由消费义工100%进行消费体验。
培训会上,县消保委负责人解了放心商店,网店,餐饮,示范区,五类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体验评价表细则、操作说明及相关工作要求。并组织学习了《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建设评估管理办法》及标准、《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建设社会监督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。
“放心消费在浙江”提出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创建活动,要求“以社会认可、消费者满意为基本原则”,特别提出示范单位是否放心要由消费者说了算。县消保委以期通过培训,使消费体验义工做到公正、公平,并认真、诚实、廉洁做好消费体验,从而确保消费体验评价工作顺利完成。